
7月29日,州人大农环委主任委员苑丹坚措带队来我县对《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项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城西社区、西家咀村、纵四路,通过翻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会、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条例》的认知、实施、宣传、基层环境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环境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等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同时,在城西社区向部分群众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的窗口,洁净的卫生状况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条例》,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日常监管。要进行多部门联合整治,强化城市日常综合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处罚并举,全面巩固管理成效。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制度,要提高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城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2-12-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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