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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一行到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情况执法检查

4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来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情况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旦,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钱国庆,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赵邦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项秀、乔凤莲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燕峰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前往黄河贵德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贵德县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站和河阴镇城北村,实地查看了我县环保基础设备建设及运行、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情况,并开展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全省积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举措,是运用法治方式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履职为民理念,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握环境保护“国之大者”,切实加大黄河流域断面水质监测、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运营行为的监督力度,全力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新青海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