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定于2024年7月29日—30日,在县政府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贵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期1.5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青海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德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专项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县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农牧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县人大法制和司法监察专门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大民族和社会建设专门委员会关于对全县旅游景区景点运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关于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难、城乡建设管理难、地质灾害点群众搬迁安置难”等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9.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10.听取和审议贵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提请许可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张生军行政拘留的报告》;
11.人事任免;
12.其他。
二、会议列席人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旅游管委会负责人;河东乡人大主席、拉西瓦镇人大主席。河东乡、尕让乡、拉西瓦镇县级人大代表各1名。
三、其他事宜
1.为保证会议审议质量,各局除负责人列席会议外,还需安排1名业务干部列席7月29日—30日的分组审议,听取会议意见建议、解答提出问题。
2.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各乡镇县级人大代表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通知。参加会议的出、列席人员一律着白色长袖衬衣,深色裤子,佩戴党徽。
3.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出、列席人员除生病住院、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州县委安排的会议培训、陪同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赴省上汇报工作和下乡以外,一律不得请假。请假时,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须附相关会议、培训文件),于会议召开1天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请假,并将领导签批的请假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者,一律按照缺席对待。
4.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人:秦启红 联系电话:0974-8553254
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