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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政领导重点领办督办代表建议的通知

县委各部,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性推进党政领导督办领办代表建议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对代表建议综合分析、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0件建议中确定11件建议,作为今年重点办理的建议;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28件建议中确定5件建议,作为今年回头看的建议,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领办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分项督办,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办。

督办领办代表建议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把督办领办代表建议作为深化党纪


学习教育、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主动扛起责任,坚持“督”“办”有机结合,在“督”中推进“办”,在“办”中落实“督”,加强与建议承办单位、提出建议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掌握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采取调研座谈、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放大示范效应,进一步推进代表见面率、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问题解决率稳步提高,切实做到建议真落地、问题真解决、工作真推进、代表真满意、群众真受益。

重点建议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督办领办情况报告,经督办领办领导审签后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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