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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中的县级领导干部进“两室”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海南州省州人大代表进“两室”工作制度》《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省、州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进“两室”活动的通知》(南人大办202431号)和《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联系工作的规定》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4年,人大代表中的县级领导干部进“两室”活动从6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活动地点原则在代表原选举单位所在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和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也可根据领导干部具体情况就近就便安排。人大代表中的县级领导


干部要常态化开展进“两室”活动,确保每年领导干部进“两室”次数不少于2次。

二、主要任务

人大代表中的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求,将进“两室”与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省州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州县历次全会精神,把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州委对贵德的发展定位上来,统一到县委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为打造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县、示范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贵德新篇章,凝聚起创造人民更加幸福美好新生活的磅礴力量。

(二)依托“两室一平台”“四提四品四好”提档升级等活动,实地查看乡镇人大代表联络、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工作和活动情况,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心声,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努力做到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收集一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件实际困难。

(三)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攻坚克难年”行动重点从项目建设、特色产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公共卫生、就业创业、民生保障、民族团结、社会治理、民主法治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

三、有关要求

(一)请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县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进“两室”活动,把进“两室”活动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请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协助做好各自单位人大代表中的县级领导干部进“两室”活动的衔接协调,并将领导干部开展活动的具体安排、工作动态及时反馈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本通知,及时组织开展本乡镇各级人大代表进“两室”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利用微信公众号、代表微信群、广播电视等媒体媒介加强宣传报道,注重总结活动中内容实、效果好、有特色的创新做法、生动事例和优秀典型代表事迹,形成县、乡镇人大聚焦聚力、广大代表积极行动、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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