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定于2024年6月6日组织开展《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为做好检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全县贯彻执行《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深入贯彻实施《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检查时间
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上午9:00
三、检查方法
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地点为全县各乡镇。
四、成员组成:
组 长:南拉加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杨 敏 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刘德玉 县人大财经委委员、河阴镇人大主席
杨和平 县人大财经委委员、河西镇人大主席
袁海芳 县人大财经委委员、河阴镇城西社区
党支部书记
黄志花 县人大财经委委员、县财政局干部
张 伟 县人大财经委委员、县水利局干部
辛多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此次执法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县人大财经委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时邀请3名乡镇人大代表参加。
五、有关要求
1.鉴于此次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县政府办公室要务必强化政治意识,高度重视执法检查,认真安排部署,积极主动配合,精心做好各项工作。
2.县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准备贯彻执行《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情况汇报材料。材料要内容全面、详实,突出学习宣传培训、规范农村公路责任主体、规划与建设、养护与运营、资金筹集与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分析贯彻执行《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的意见建议。
3.检查期间,先实地察看,后召开汇报座谈会。请县政府办公室做好调研行程和路程安排工作,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并负责组织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4.检查组全体成员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廉政各项规定。
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