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定于2024年5月29日,在县政府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贵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的专项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大法制和司法监察专门委员会关于贵德县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贵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州级、县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学习法律(法制讲座);
6.有关人事事项;
7.其他。
二、会议列席人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司法局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河东乡人大主席、拉西瓦镇人大主席。河阴镇、常牧镇、新街乡县级人大代表各1名。
三、其他事宜
(一)为保证会议审议质量,请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各安排1名业务干部列席5月29日的分组审议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二)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着正装、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出、列席人员除生病住院、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州县委安排的会议培训、陪同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赴省上汇报工作和下乡以外,一律不得请假。请假时,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须附相关会议、培训文件),于会议召开两天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请假,并将领导签批的请假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者,一律按照缺席对待。
(三)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做好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法制讲座有关事宜。
(四)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电话:0974-8553254
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