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拟定召开贵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5月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一楼视频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
2.有关人事事项;
3.其他。
四、会议列席人员
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河西镇、河东乡、尕让乡县级人大代表各1名。
五、会议要求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出席人员除生病住院、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州县委安排的会议培训、陪同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赴省上汇报工作和下乡以外,一律不得请假。请假时,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须附相关会议、培训文件),于会议召开两天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请假,并将领导签批的请假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者,一律按照缺席对待。
联系人:秦启红 联系电话:0974-8553254
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