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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情况专题调研

为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不断强化城镇带动引领,着力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11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志明带领县人大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专题调研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情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么措陪同调研。

调研组深入旧医院家属院、石油公司家属院、城东村、城北村等地现场查看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造情况,入户走访了部分小区居民,征求了小区居民意见建议。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么措汇报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情况,与会代表立足所看所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肯定了全县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认为目前,全县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制定了整体规划,落实了具体项目,群众得到了实惠,整体工作起步较好。调研组指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精准施策。一要县人民政府要提高整体规划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改造规划,既要与长期规划相结合,也要考虑实际情况,改造过程中要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让群众参与到老旧小区与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来。二要严把工程质量关。要加强改造资金统筹整合,有力有序推进改造工程。同时,要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注重发挥施工单位主体作用、政府部门监管作用、群众监督作用,要把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打造成良心工程、民心工程。三要加强改造后期管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督管理,制定统一考核标准,规范进驻程序,着力构建居民小区建管治理的长效机制。四要严格监督执法。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执法和改造同时进行,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大对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从源头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