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议。会议邀请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庞顺泽围绕《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及意义、总则性条款、禁止限制措施、保障机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专题讲座。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晓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大要求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污染防治、垃圾治理的法治道路上来,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落实,全力推动《条例》在贵德落地生根。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条例的贯彻意义,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条例》贯彻执行的重大意义,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从讲法治的角度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始终将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正确认识、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使法律规定最大范围知晓、最短时间普及,最大限度提升;要从讲担当的维度凝聚条例的贯彻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熟练掌握并了解条例的基础上,聚焦工作重点,完善工作举措,严格履行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市场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切实肩负起加强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要从讲实效的深度体现条例的贯彻效力,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为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各乡镇及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条例》真正落地生效。
在家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和有关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县乡人大代表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