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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02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凤莲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陈渭、部分县人大代表以及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河阴镇寄宿制学校、大史家村释迦寺、贵德县文化馆、纵四路繁华路段,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情况。

座谈会上,县政府副县长陈渭汇报了贵德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座谈,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要象征,也是传承中华文化、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意义,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阵地作用、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持续提升干部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社会用字行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行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在各领域各行业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