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更青才让带领执法检查组就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清清黄河景区、河西镇多勒仓村农春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河西镇瓦家村智慧灌溉区、河阴镇污水处理厂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全县《黄河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在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情况汇报,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作了补充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围绕《黄河保护法》的宣传、贯彻、执法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黄河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的标志性立法。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黄河保护法》在贵德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注重工作细节,持续推进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黄河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关注度、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