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N/A 返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

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9月6日至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项秀、乔凤莲及部分委员、县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为全面掌握《消防法》专业知识,依法有序有效开展执法检查,6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县政府一楼视频会议室参加专题培训班,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孙国强从消防法律法规、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救援职责履行等方面全面解读《消防法》,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奠定了基础。

在此基础上,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贵德中园加油站(麻巴石油服务区)、易稼源农贸市场、玉皇阁、海南州第二高级中学等地,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示范演练,详细了解部分行业《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7日下午,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消防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海就全县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作简要汇报。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是加大《消防法》宣传力度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特色宣传”方案,全方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二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各部门要成立消防领导工作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自查整改安全隐患。三是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加强对居民小区、学校、商场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四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加大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备,及时检查和更新公共消防设备,提升消防安全应急水平。五是健全消防队伍机制。为偏远乡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乡镇消防救援队伍,增强基层救援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